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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国土资源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公示
发布时间 : 2017-02-28
来源 : 新兴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次数 : 135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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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国土资源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公示

序号
大项名称
子项名称
实施部门
职权类别
            设定依据(法律法规名称及具体条款)
共同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备注

1

划拨土地处置

 

新兴县国土资源局

其他类别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2、《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2

耕地储备指标交易

 

新兴县国土资源局

其他类别

1、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三条

2、《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第九条
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耕地储备指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第十一条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3

测绘项目备案

 

新兴县国土资源局

行政备案

1、《广东省测绘条例》第二十四条
2、《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测绘项目备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意见的通知》

 

法人、其他组织

 

4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备案

 

新兴县国土资源局

行政备案

1、《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 第三条。
2、《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三条。
3、《印发广东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第三条第三款。

 

法人

 

5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初审

 

新兴县国土资源局

代办转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3、《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三条。

 

法人

报省国土厅

6

采矿权评估结果备案

 

新兴县国土资源局

行政备案

1、《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七条、第八条
2、《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
3、《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02月12日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 根据2014年0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十条

 

法人

 

7

首次登记

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8

首次登记

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9

首次登记

地役权首次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10

转移登记

买卖转移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11

转移登记

互换转移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12

转移登记

赠与转移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13

转移登记

离婚转移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14

转移登记

共有人增加或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更的转移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15

转移登记

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16

转移登记

拆迁补偿转移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17

转移登记

兼并、合并、分立、转制、作价入股转移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18

转移登记

共有人之间分割、合并转移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19

转移登记

生效法律文书转移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20

变更登记

姓名、身份证、地址、门牌变更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21

变更登记

改建、加建变更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22

变更登记

面积变更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23

变更登记

用途变更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24

变更登记

同一产权人分割、合并变更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25

变更登记

一般抵押权变更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26

变更登记

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27

变更登记

地役权变更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28

更正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四、七十五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八十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29

异议登记

异议设立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六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二、八十三条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30

异议登记

异议注销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六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二、八十三条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31

注销登记

房屋灭失注销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八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七十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32

注销登记

一般抵押权注销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八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七十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33

注销登记

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八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七十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34

注销登记

地役权注销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九、十条
2、《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八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七十条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35

查封登记

查封、预查封、轮候查封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六、七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九十一、九十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36

查封登记

续查封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六、七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九十一、九十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37

查封登记

解除查封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六、七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九十一、九十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38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39

不动产权证书换证登记

 

新兴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行政确认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七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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