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浮市新兴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成果的公告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要求,以打造“禅意生态名城”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和部署,我县组织完成了《云浮市新兴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经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审核通过,云浮市新兴县人民政府已批准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新兴县人民政府
二、批准时间:2018年 6月8日
三、公告内容:
(一)土地整治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涵盖新兴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约为1521.68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1、约束性指标
“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606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360公顷;垦造水田面积320公顷。
2、预期性指标
“十三五”期间,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220公顷;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53.33公顷。
特此公告。
相关附件:
附件一:附件一 云浮市新兴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方案.pdf
附件三:新兴县土地整治项目分布图.jpg
新兴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