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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土地交易所收费项目和标准一览表
发布时间 : 2009-08-26
来源 : 新兴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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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土地交易所收费项目和标准一览表

收费
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
标准

服务内容

计算方法

说明

中标价100万元以下部分

1%

实地勘查、刊登招标拍卖公告、制作招标拍卖文件、提供招标拍卖指导、提供地块背景资料、评估地价、拟订招标拍卖底价方案、组织评标或召开拍卖会等。

收费标准分段累加计算,由委托方和受让方各自负担一半。

1、收费依据:粤价[2002]36号。

2、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要求现场公证的,公证费按规定吃另收,由委托方和受让方各负担一半。

3、已收取土地使用权招标服务费或挂牌服务费的,不再收取转让服务手续费。

4、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中标价100万元 - 500万元部分

0.8%

中标价500万元 - 1000万元部分

0.6%

中标价1000万元 - 3000万元部分

0.3%

中标价3000万元 - 5000万元部分

0.2%

中标价5000万元 - 1亿元部分

0.05%

中标价1亿元以上部分

不收费

1000元

实地勘查测量,提供地块背景资料,拟定交易底价方案,提供交易信息、咨询、合同文本、代办有关土地登记手续等。

由交易双方各自负担一半。

600元

提供转让(租赁)信息咨询、审核转让(租赁)条件、提供转让(租赁)合同文本及表格、审核转让价格、办理交易鉴证、代办有关土地登记手续等。

由交易双方各自负担一半。

抵押

服务

500元

提供抵押指导、审核抵押条件、提供抵押合同文本及表格、办理抵押鉴证、代办有关土地登记手续费。

由抵押人一方负责交纳。

150平方米以内

50元/宗

/

/

收费依据:新价[2007]17号,新价[2004]41号。

150平方米以上

单位:300元/宗

/

/

个人:100元/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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