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公示
发布时间 : 2011-05-13
来源 : 新兴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次数 : 1728 【字体:
背景颜色:
分享到:

随着我县经济发展,城镇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地价水平不断提高,现行的基准地价已不能真实反映实际的地价水平,根据地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我县将于20115月开展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更新工作。此次基准地价评估面积约35平方公里,其中,县城区约22平方公里,各镇政府所在地建成区(近期建设区)约13平方公里。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技术工作聘请武汉大学承担,预计该项工作于20119月完成。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分享到:
相关文章
  • 版权所有(c)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制作和维护   
    ICP备案:    网站标识码:    公安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