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人大常委会文件
新常〔2017〕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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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子钦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及其直属各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镇人大、各镇人民政府:
新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4日通过:
任命:
严子钦为新兴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
温志聪为新兴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免去:
苏小中的新兴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梁文达的新兴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新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
抄送: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武装部、
县委直属各单位、县政协办、各人民团体、各镇党委。
新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