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云浮市2018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云财采购〔2018〕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确定采购需求及落实政策功能。县政府采购中心应进一步加强通用类项目采购需求标准化研究,结合实际,优先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纳入定点采购供应商范围。
二、推进公开透明。县政府采购中心应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推动通用类项目的全流程电子化采购,规范采购行为,全面公开采购交易信息和合同信息,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三、在电子化采购执行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调机。同一品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的,应委托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集中采购。
四、县政府采购中心要坚持法定职能定位,依法履行职责,健全批量集中采购、网上竞价、电商直购和定点采购的交易服务指引等相关配套制度,完善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做好与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的对接,加强交易和履约管理,优化服务引导,不断提高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咨询联系电话:2882607
附件: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云浮市2018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云财采购〔2018〕2号).wps
新兴县财政局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