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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云浮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参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01-30
来源 : 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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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云浮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参保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参保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

2019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目标任务以《2018年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中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基础,加上2018年预计自然增长人口,减去2018年预计新增参加职工医保人数,下达2019年度参保计划。2019年度,全市计划参加城乡居民医保252.22万人。其中,云城区26.53万人,云安区30.22万人(云浮新区5.1万人),罗定市109.21万人,新兴县42.06万人,郁南县44.2万人。

20181010-1130日为我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参保期,主要任务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引导群众积极缴费参保;20181220日前完成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审核、校对,并确保参保人员信息准确无误后导入城乡居民医保系统。

二、个人缴费标准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82357号)要求,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220元。据此,2019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并从集中缴费参保期开始执行。已办理居住证人员按我市城乡居民相同标准缴费,各级财政按照参保城乡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避免重复参保、重复补助。

三、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新生儿,不含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我市就读的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已办理居住证人员;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未办理户口迁入的配偶和未入户子女可在集中缴费参保期内随户缴费参保;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参保。

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失业人员、新迁入统筹区户籍人员、中途转入统筹区就读学生、刑满释放人员、新服刑人员、送戒病残吸毒人员(本地户籍)、退役士兵、新增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参保对象等特殊人群,在当年医保年度内可以按规定中途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从缴费参保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本市户籍新生儿、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未入户的新生儿、父母双方为非本市户籍(在其新生儿出生前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未入户的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按规定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从出生到缴费参保时跨两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出生6个月内缴纳两个年度的医保费后,从出生之日起分别按两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享受相应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出生6个月后参保的新生儿从缴费参保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四、落实有关参保工作

(一)抓好特殊困难群体参保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医疗救助制度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衔接,及时核发医疗救助金;提供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名单,以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救助对象人员名单。扶贫办负责提供除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救助对象外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人员名单。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提供除民政部门救助对象外的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名单。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提供除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救助对象外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名单和计生优惠对象名单。相关名单按医保系统导入格式于20181115日前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审核,防止各类名单交叉重复,复核无误后,会相关部门按规定及时落实参保个人缴费资金。

(二)抓好在校学生参保工作。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参保的宣传发动、参保续保、信息录入、费用归集等事项,并按规定将学生在校参保个人应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并及时缴交,不得挪作他用。

(三)抓好参保缴费资金管理工作。在集中缴费参保期内收集的参保资金应于当天存入各镇(街)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过渡户,每周上解县级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户,县级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户每月末清零上划市财政专户。20181225日前,必须将个人缴费参保资金、医疗救助金资助个人缴费参保资金、财政补助个人缴费参保资金等全部落实到位,转入县级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户。

(四)抓好参保统计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缴费参保工作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了解和掌握各地参保工作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做好缴费参保、参保信息录入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各地参保登记和信息录入规范、有序进行。统计参保人数以缴费资金进账和参保人信息录入医保系统为准。从20181022日起,各县(市、区)每周上报工作进度,直至缴费参保工作结束。统计时点为每周一下午17:00前,上报时间为每周二上午10:00前。

(五)抓好参保登记和信息录入工作。镇(街)城乡居民医保管理委员会和城乡居民医保管理办公室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城乡居民医保宣传发动、集中缴费参保期内,同步做好参保登记和信息录入工作。为了确保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在信息录入时,在医保系统“人员类别”栏要清楚标注低保、残疾、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人员、精神病等标识,参保人有多种特殊身份的,在医保系统“人员类别”栏要同时标注所有身份,以便准确统计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参保和待遇情况。

(六)加强组织保障和宣传引导。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稳定。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参保宣传动员和征收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征收,巩固参保覆盖面。在机构改革期间,要保证工作的延续性,确保全面完成市政府部署的参保目标任务。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9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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