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社函〔2018〕21号
关于同意陈万泉任职的复函
新兴县车岗镇人民政府:
《关于车岗镇陈万泉同志任职的函》(车府函〔2018〕 46号) 收悉。经审核,原则同意:
陈万泉任新兴县车岗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请按有关程序发文任职。
此复。
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