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社函〔2018〕106号
关于同意李雪锋等职务任免的复函
新兴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李雪锋、梁龙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函》(新 城管函〔2018〕28号)收悉。经审核,原则同意:
聘任李雪锋为新兴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聘期五年);
聘任梁龙思为新兴县园林管理所所长(聘期五年);
免去李泽荣新兴县园林管理所所长职务。
请按有关程序发文任免职务。
此复。
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