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台帐目录及内容
一、建立管理责任制的材料
(一)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设立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及职责的文件(或会议纪要)。
(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文件形式):内容包括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医疗废物产生点、暂时储存点及内部运送的工作制度;医疗废物(内外)交接登记制度;医疗废物管理的特殊操作程序;医疗废物管理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三)医疗废物管理的自查材料。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组织的对各部门医疗废物产生、分类、收集、运送、储存、处置各环节管理情况的检查记录、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意见、总结。
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材料
(一)各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及暂存处置医疗废物的收集登记记录(含特殊相关废物)。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医疗废物的种类与数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双方签名。
(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的协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新兴县医疗废物管理台帐报表》等。
(三)依法自行处置的医疗废物处置登记本。内容包括产生科室、种类、数量、处置日期、处置人员等。
三、医疗废物培训材料
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课件)、培训人员签到单等。
四、医疗废物收集工作人员健康档案
体检人员表、体检结果,若预防性免疫接种的,预防接种证明等。
五、医疗废物相关器(工)具清洗消毒材料
周转箱(桶)、运送工具的清洁消毒记录、医疗废物暂存设施的清洗消毒记录、消毒剂索证材料等。
六、医疗废物依法自行处置的记录材料
定期对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检测、评价报告等。
七、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过程材料及报告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事件报告、调查处理和事件终结报告等。
八、上级有关文件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关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等文件。
九、环保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日常监管材料
日常监督检查笔录、监督意见书、落实整改意见的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