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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
发布时间 : 2016-05-25
来源 : 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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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云城分局、云安分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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